|
|
| 景区热点 |
| 我局组织《旅行社条例》学习培训活动 |
| 2009-04-29 15:40:36 |
|
(已经被浏览455次)
|
| 重庆市双桥区旅游事业管理局
简 报
第七期
我局组织《旅行社条例》学习培训活动
4月28日,区旅游局组织辖区旅行社、服务网点负责人及局机关政策法规科、行业管理科、执法监督所负责人,学习培训《旅行社条例》(国务院第550号令)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国家旅游局第30号令),该条例和实施细则将分别于2009年5月1日和5月3日起施行。
培训会上,区旅游局行业管理科负责人首先对《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进行了详细讲解。然后区旅游局局长刘东明针对当前旅游市场状况、出台《旅行社条例》的背景以及《条例》的立法精神作了强调。同时要求辖区旅行社及服务网点,在今年“五一”节前,完善与旅游者的旅游合同,完善与地接旅行社的合同,完善相关许可证和备案文件,完善旅行社内部管理机制,以便进一步适应《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做到守法、诚信经营。希望旅行社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与合作,不断优化旅游线路,开辟新的旅游市场,把企业做大做强。
培训会上,大家围绕《条例》施行可能带来的各种新情况及目前旅游行业面临的经营困难进行了讨论。 |
|
|